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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是指哪里?

2024-07-27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家庭所在地:可以是当事人的户籍地址,也可以是当事人整户(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住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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