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女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女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女方起诉书副本送达男方,并告知男方作出书面答辩;
5、男方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审判;
7、调解或者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