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储值用户、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在发行省份内使用高速公路通行卡的相关规定和服务。储值用户可以通过银行服务网点的柜面、自助设备等途径进行充值,个人用户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充值,单位用户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支票、本票等方式充值。用户需在服务网点将充值资金写入通行卡中,充值资金方可生效。通行卡内余额可以转存,转出卡余额可读的,资金存入转入卡,不可读的则需在十个工作日后方可存入转入卡。通行卡内余额
法律分析
储值用户可以通过银行服务网点的柜面、自助设备等途径进行充值。个人用户可通过现金、银行卡充值;单位用户可通过现金、银行卡、支票、本票等方式充值。用户需在服务网点将充值资金写入通行卡中,充值资金方可生效。
二、转存
通行卡内余额可以转存,由转出用户提出申请。转出卡余额可读的,把资金存入转入卡,如转出卡不可读,则卡内余额需在十个工作日后方可存入转入卡。转出卡属于单位用户的,卡内余额只能转入相同户名的其他通行卡内。
三、开具发票
记账用户,各市用户服务处按月提供通行费汇总发票。一般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用户,用户也可自行到各地市用户服务处领取。储值用户,由充值受理网点提供省ETC中心出具的等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通行卡内余额可以互转,转卡时不再提供通行费发票。用户购买、维修电子标签现场开具发票。
四、车辆变更
当电子标签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需移至同一用户下的其他车辆时,需凭个人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到各市服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五、挂失
用户遗失电子标签或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的,可凭有效证件到服务网点办理挂失,挂失受理之时起24小时后生效。在挂失生效前发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用户自行承担。受理挂失5天后,用户可到服务网点补办新的电子标签或不停车收费通行卡。
六、通行费明细查询
各市服务处可按用户需求提供通行费消费明细。用户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到各市服务处查询,也可通过电话、网站等方式进行查询。
七、销户
用户需到服务网点办理撤销手续。记账用户还需到受托付款银行办理委托付款授权的撤销手续。储值用户撤销时,卡内仍有余额的,可转入其他有效通行卡内。卡片因故障原因无法读出余额的,需五个工作日后转入用户指定的其他通行卡内。
拓展延伸
丽水浙通卡业务概述
丽水浙通卡业务涉及浙通卡的发行、使用和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浙通卡是一种多功能智能卡,具有交通一卡通、公共事业缴费、银行卡等功能。在丽水地区,浙通卡的发行和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浙通卡的发行:丽水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交集团”)作为浙通卡的发行主体,负责浙通卡的印制、销售和发卡等工作。丽交集团与银行、政府相关部门等合作,发行不同功能和等级的浙通卡,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2. 浙通卡的使用:浙通卡可用于公共交通、公共事业缴费、停车场、ATM等多种场景。用户只需将卡片插入读卡器,即可完成交易。此外,浙通卡还具有便捷的线上支付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完成充值和消费。
3. 浙通卡的安全管理:为了保障浙通卡的安全,丽交集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对浙通卡的发行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其次,建立完善的浙通卡安全管理体系,对浙通卡的申领、使用、挂失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此外,还定期对浙通卡进行安全漏洞排查和修复,确保卡片在用户手中处于安全状态。
总之,在丽水地区,浙通卡业务具有广泛的应用和重要的意义。通过浙通卡,用户可以便捷地享受公共交通、公共事业缴费等便捷服务,同时丽交集团对浙通卡的发行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卡片的安全使用。
结语
储值用户可以通过银行服务网点的柜面、自助设备等途径进行充值,个人用户可通过现金、银行卡充值,单位用户可通过现金、银行卡、支票、本票等方式充值。用户需在服务网点将充值资金写入通行卡中,充值资金方可生效。通行卡内余额可以转存,由转出用户提出申请。转出卡余额可读的,把资金存入转入卡,如转出卡不可读,则卡内余额需在十个工作日后方可存入转入卡。转出卡属于单位用户的,卡内余额只能转入相同户名的其他通行卡内。记账用户,各市用户服务处按月提供通行费汇总发票。一般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用户,用户也可自行到各地市用户服务处领取。储值用户,由充值受理网点提供省ETC中心出具的等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通行卡内余额可以互转,转卡时不再提供通行费发票。用户购买、维修电子标签现场开具发票。当电子标签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需移至同一用户下的其他车辆时,需凭个人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到各市服务处办理变更手续。用户遗失电子标签或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的,可凭有效证件到服务网点办理挂失,挂失受理之时起24小时后生效。在挂失生效前发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用户自行承担。受理挂失5天后,用户可到服务网点补办新的电子标签或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各市服务处可按用户需求提供通行费消费明细。用户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到各市服务处查询,也可通过电话、网站等方式进行查询。用户需到服务网点办理撤销手续。记账用户还需到受托付款银行办理委托付款授权的撤销手续。储值用户撤销时,卡内仍有余额的,可转入其他有效通行卡内。卡片因故障原因无法读出余额的,需五个工作日后转入用户指定的其他通行卡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五条 全国性商业银行筹建信用卡中心等分行级专营机构的,应当由其总行(公司)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特定城市或地区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商业银行,筹建信用卡中心等分行级专营机构,应当由其总行(公司)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由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外资法人银行筹建信用卡中心等分行级专营机构,应当向其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由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信用卡中心等分行级专营机构的开业申请由其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受理和批准。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七十六条 收单银行对从事网上交易的商户,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以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和资金安全。商业银行不得与网站上未明确标注如下信息的网络商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收单业务相关合同:
(一)客户服务电话号码及邮箱地址;
(二)安全管理的声明;
(三)退货(退款)政策和具体流程;
(四)保护客户隐私的声明;
(五)客户信息使用行为的管理要求;
(六)其他商业银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具备的信息。
收单银行应当按照外包管理要求对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并有责任对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约的商户进行不定期的资质审核或交易行为抽查,以确保为从事合法业务的商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