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路线是判断上下班车祸是否算工伤的关键,只要职工选择的路线在合理范围内,即使稍微较远也是合理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如果职工在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并经相关机构认定,本人不认为主要责任,就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职工没有按合理路线上下班,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关键要审查职工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常、合理的工作需要。如果职工选择的路线在合理范围之内,符合社会常理及习惯,即便是其选择稍微较远的路线也是合理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适用这一条款,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即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职工下班未按正常路线行走,与不合理路线不能等同。什么是合理路线,按人社部和最高法的解读,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包括:
1、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2、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的合理路线;
4、其他合理路线。
职工在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铁道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服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没有按合理路线上下班,遭遇车祸的情况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关键在于判断职工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常、合理的工作需要。如果职工选择的路线在合理范围之内,符合社会常理及习惯,即便是稍微较远的路线也是合理的。因此,职工在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或者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前提是经相关部门认定或者法院裁定,本人不服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