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领证为准。
领证算结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并完成登记后,发给结婚证,才确立了婚姻关系。国家承认的婚姻是基于领取结婚证的法律程序,而不是仅仅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办理婚礼而没有领证,在法律上并不算结婚。
结婚登记的流程:
1、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双方近期内的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
5、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颁发结婚证书。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只有完成登记后才能确立婚姻关系,因此,未领证而举行婚礼并不算是真正的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