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提交的证据主要围绕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方面进行准备,下面对基本证据材料进行简单列举说明:一、证明婚姻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婚姻登记证明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否存在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是否存在吸毒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等。三、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证据:主要是证明自己无论从抚养能力、抚养条件都更有优势,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比如自己的工作、收入情况,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记录,或者能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材料。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有哪些是个人财产、那些是共同财产;是否有共同债务等。5、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相关证据:主要包括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重婚或者与婚外异性同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