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不能去港澳。
失信人不可以去港澳,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会被限制出境,而限制出境的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
成为失信人限制如下:
1、被执行人自己受限:
(1)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2)虚拟账户法院可查封、冻结;
(3)法院可网上冻结、划扣财产;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5)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老板、高管等人生赢家;
(6)失信被执行人车辆上不了高速;
(7)水陆空出行均受阻;
(8)高消费通通驳回;
(9)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炒股、买房、出境;
(10)养老金等固定收入可直接划扣;
(11)法院利用新媒体,发布抖音视频,全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12)失信被执行人最高可判7年;
2、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上私立学校;
3、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考大学可能被拒绝录取;
4、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考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
5、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可强制执行;
6、失信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房产也可执行。
综上所述,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