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书
致: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意作为贵公司与“有限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当“
有限公司”履行与贵公司的《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状况时向贵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若因《租赁合同》中租赁房产的所有权、或出租权问题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地履行,而导致贵公司遭受的损失;
2、若因上述《租赁合同》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租赁合同登记而致使上述《租赁合同》无法合法正常履行,因此导致贵公司遭受的包括税务、装修或其他所有的损失;
本公司承诺,本《连带责任担保书》的有效性独立于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而单独存在,本《连带责任担保书》自我公司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上述《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担保人全称)公司
签署:
公章:
日期:
一、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另一方终止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的惩罚,也是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补救措施和法律行为;
2、一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未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履行合同,导致一方因一方原因无法履行生效合同,造成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由于发现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由于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将继续扩大;
5、租赁合同不定期,双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到期怎样提前终止合同
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双方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又或者,一方有解除租赁合同意愿,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强行将租赁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逾期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但拒绝更换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