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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驾驶不超过几小时

2024-07-25 来源:步旅网

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会被扣12分;

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疲劳驾驶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1、必须是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2、必须在道路上行驶时;

3、每天驾车超过8小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要素,就构成“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的技术认定。

1、从行为被发现前24小时内,计算驾驶人驾驶车辆的累积时间,若超过8小时,并有疲劳驾驶外在表象的,则符合疲劳驾驶条件;

2、通过调查,确认驾驶人有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虽然累积时间没超过8小时,仍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综上所述,合理安排连续驾驶时间对于驾驶安全至关重要。长时间连续驾驶会导致驾驶者疲劳,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根据专家建议,连续驾驶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每2小时应休息至少15分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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