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