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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退房理由有哪些

2024-07-25 来源:步旅网

期房退房理由有哪些

1、房屋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样。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2、交房时间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样。开发商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能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3、房屋规划设计有没有擅自变更。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否合格。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5、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若购房人购买房屋后,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取得房产证,则期满后超过一年,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仍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开发商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某日前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但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人在过了某日一段时间后仍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则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6、购房者银行贷款没批准。若是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受人是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项原因退房,开发商没有过错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7、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现在很多开发商在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购房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退房。

8、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很多开发商都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例如:购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又将此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则购房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偷偷抵押给其他银行,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利以此为由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9、开发商有没有销售资格。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若出卖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的,也可以成为购房者退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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