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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申请步骤是什么?

2024-07-25 来源:步旅网

商品房退房的情形和程序。购房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退房: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逾期交房、变更规划设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过户、贷款未批准等。退房程序包括发出退房通知、办理各种手续、开发商退还房款并解除贷款合同。购房者应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应退还全部购房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

(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相关内容:商品房退房的具体程序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二)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三)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结语

商品房退房条件明确,程序简便。购房者可依以下情形退房:实测面积误差超3%、开发商逾期交房、规划变更、预售许可证问题、质量不合格、产权过户问题、贷款未批准、退房约定等。购房者需发退房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将全款返还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商品房退房权益得到保障,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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