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换律所后,便没有原先案件的代理权限了。因为一般情形下合同都是和律所签订的,具体由律师承办案件,如果换了律所相应的手续应该也要换。律师转所之前的案子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案子随律师走,那么当事人需要先跟原来的律所解除合同,然后再与律师转所后的律所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和委托手续,一般大多是这样处理,因为当事人信任的是律师本人而不是律所;
2、律师转所后,其原来所在律所重新指派该所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只要当事人配合重新签订委托书即可。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四十五条
律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或者未经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
第四十六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妥善保管与承办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业务文件和工作记录。在法律事务办结后,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建档,上交律师事务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