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使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
2、合同约定了支付义务的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债务不符合约定。
当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履行一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对违约部分行使相应的先履行抗辩权,直至对方完全符合约定,才能暂时不履行合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