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如下:
1、待遇申报:参保单位经办人提报材料到报销部门进行报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的项目包括:定额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并发症医疗费。
2、待遇审核: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进行材料审核。有生育并发症费用需要鉴定的由专家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后再进行审核。
3、待遇领取:经审核,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并已打印结算单的直接通过职工社会保障卡(职工医疗保障卡)发放。一个月内按照中国银行短信通知形式进行领取。
需要的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反正面并注明女职工联系电话);
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