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户的车不让进小区可以报警。无论是业主还是租户,都享有一致的物业使用权。限制租户车辆进入小区,不具备法律正当性。业委会方面具体承诺,在确保业主停车位的前提下,会将多余的停车位向租户开放,此外还会积极利用地下车库,尽量增加停车位供给,其他相关措施也会尽快进行实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