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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本人去拿判决书吗?

2024-07-31 来源:步旅网

送达法律文件的方式和效力:送达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或邮寄到确认的地址。若拒收,可请代表在住所说明情况并留置文书。无法留置时,可公告送达,经60日即视为送达。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可上诉,否则生效;二审判决书送达即生效。

法律分析

判决不一定要当事人签收,但一定要送达给当事人。送达的方式一般为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也可以邮寄到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所写的地址或其户籍地,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如果无法采取留置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即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报纸上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送达的是一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为上诉期,经过15日没有当事人上诉的,判决就生效,如果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上诉,判决就不生效。如果送达的是二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拓展延伸

代理人是否可以代替当事人去拿判决书?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人可以代替当事人去拿判决书。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无法亲自前往法院领取判决书,例如身体不便、远离法院等。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代理人应当持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院会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确认其代理权限的合法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代领判决书并不代表代理人享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只是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当事人行使特定权利。因此,当事人在委托代理人代领判决书时,应确保代理人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必须送达给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邮寄或公告等方式进行。如果当事人拒收,送达人应邀请代表到场并留置文书,视为送达。如果无法留置,可采取公告送达。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可上诉,否则生效;二审判决书送达后即生效。当事人无法亲自领取判决书时,可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但代理人仅代表特定权利行使。委托代理人时应注意合法性和可靠性,避免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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