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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车过户流程是如何的

2024-07-04 来源:步旅网

一、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领表方式: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备齐资料:见所需资料

二、申请核档、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资料、选取机动车号牌办理顺序:

(一)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二)登记审核资料,打印受理回执;

(三)通过“十选一”或“自编自选”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

(四)交回原车牌,领取新车牌。

三、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缴费方式:持受理回执到建行各网点缴纳工本费,具体收费见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表。

四、领取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登记证书领牌证方式:

(一)申请人或代理人到业务大厅发牌、证窗口领取;

(二)委托邮局投递行驶证、登记证书(办理业务前办邮寄)。

五、领号牌时间:

(一)“十选一”方式选取的号牌,即时到发牌大厅领取铁牌;

(二)“自编自选”方式选取的号牌,即时到自助选号区取打印临时号牌;十五天后,到发牌大厅领取机动车铁牌。

六、领证件时间:请咨询业务单位民警;领牌证要求:

(一)领牌:带临时号牌、缴费凭证、车主的明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带受理回执、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注:委托代办的,另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第二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五养路费缴付凭证;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七车辆保险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九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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