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协议可以退定金,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签了认购协议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自己的原因,是不可以主张返还定金的。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买受人签订及履行认购协议注意为避免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从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建议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如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出卖人应于认购协议解除后约定的期限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买受人。
最后,买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预约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正式合同的内容并应留下书面记录,避免出现如因故未能签订正式合同而导致定金被没收的情形。满足一定的条件,签了认购协议也可以退定金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