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向业主收装修管理费是不合理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费用等内容,物业不能额外向业主加收费用,只能代收供水、供电等费用。同时,物业应制止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法律分析
物业要向业主收装修管理费是不合理的。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装修合同中的服务费用如何合法计算?
装修合同中的服务费用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法计算。首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装修服务费应当合理、公正地确定,不能存在过高或不合理的情况。其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市场行情,如当地的装修行业标准、行业协会的建议等,来确定合理的服务费用。此外,应当明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和依据,如按照工程量、按照百分比等,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最重要的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以上合法计算的方式,可以保障装修合同中的服务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包括装修管理费。装修费用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行情,装修合同中的服务费用应合理、公正地确定,明确计算方式和依据,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