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一种中介服务合同,委托人请求居间人为其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但不是委托人与第三方合同的当事人。
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一种合同,也被称为“中介服务合同”。它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必须向居间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但委托人是否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方之间合同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