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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合同后能退款吗

2024-07-04 来源:步旅网

解除委托合同一般不能退款。在签署委托合同时,委托人和受托人需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及合同终止的情形,明确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争议纠纷的发生。终止委托合同不能退款,但因受托人终止或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需要退款。

一、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具体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什么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

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权利;

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要求受托人赔偿其过错的权利;

6、承诺受托人辞职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终止委托合同的权利。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协议,而委托人约定支付报酬。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三、无偿合同的委托事项有哪些

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是否收取报酬可以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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