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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证如何过户给别人

2024-07-04 来源:步旅网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如何过户给别人

民法典规定,房屋过户给其他人的,房屋所有人和受让人要共同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逾期办理违约金怎么计算

按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通常上,就是在合同中先说好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只要合同上说的时间到了,还不能去办的话,那就是违约的开始了,买家就要注意去维护权益了。

当然,要确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可以按照下面的具体情况计算:

1、如果购房合同中存在约定相关违约金事项,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不过,现在突发情况较多,要是卖房者一直不给办理房产证,买家也不能以为一直拿违约金就可以了。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换句话说,就是可以直接去办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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