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员工的正式与非正式身份需根据与集团总部、区域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区分。一般而言,与总部、区域总公司签订合同者为正式员工,但也有例外情况。地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一定意味着正式员工身份,因为具体签约机构不明确。一般情况下,与地铁签订劳动合同的普通员工属于地铁下属单位的合同工。但若职务晋升,签订地铁总公司的劳务合同,则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的区别在于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地铁员工是否为正式工,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来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是和集团总部,各区域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一般为地铁正式工,但是也有个例,也存在着不和集团总部,各区域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是正式工的情况。
首先,正式员工是在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其二,劳动者与地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算正式员工。因为地铁公司包括(中国地铁总公司、各区域的地铁总公司、各区域的地铁下属单位等),无法确定具体与哪个机构签约的合同关系,所以无法确定你是否是正式员工。但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普通员工)与地铁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各区域的地铁下属单位的合同,不属于正式员工,只是固定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合同工。但是也不排除因职务的提升,作为高级的管理者,签订各区域的地铁总公司的劳务合同,这样的人才属于正式员工。
其三,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区别:一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还有一种情况则是第二点所提到的,与下属公司或者是单位签订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合同工,在薪资待遇等方面和正式员工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结语
综上所述,地铁员工是否为正式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一般来说,如果与集团总部或区域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为地铁正式工。然而,也存在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仍为正式工的情况。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的区别在于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