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昌能煤矿20__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
自检报告
彝良县煤炭工业局:
本矿根据云工信煤技[20__]537号文件《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__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矿组织安排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煤矿依法从事煤炭生产基本情况:
1、本矿取得的《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均齐全、合法和有效。
2、采区规划布置合理,采用走向长臂式采煤方法,采区回采率达85%以上,资源回收率高。矿井不存在转让或出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也不存在以承包、转让和租赁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采矿权转让给他人开采的行为。矿井在法定的开采范围内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本矿无超层、越界、侵犯其它煤炭生产企业的采矿权及非法挂靠矿井,不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矿井严格实行劳动定员管理。
4、按煤炭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请了有资质的部门进行了瓦等级鉴定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本矿瓦等级鉴定为低瓦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为3万吨/年。
5、地面主要建设“三室两堂一舍”等基本生活设施齐全,完全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及生活需要。
6、本矿按相关规定成立了矿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
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生产技术管理等制度。及时编制了各作业点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7、矿井严格按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
二、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生产状况
1、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畅通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主通风机安全满足生产需要,井下不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2、矿井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并制定了探放水措施,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机,矿井安装了安全监控系统,并且系统正常运行。
3、煤矿《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田地形地质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水文地形地质图》和《井下避灾路线图》与矿井生产、通风等实际情况安全相符,图纸绘制及时、准确。
4、矿井不存在利用风井提升和出煤现象。采掘布置合理,无采取采肥丢瘦、穿巷采煤等浪费资源、回收率低的采煤方法。
5、本矿近期均按彝良县煤炭工业局、洛泽河治矿加工基地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安全检查提出的各内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同时,经常自查自检,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矿的安全生产。
6、矿井瓦检查员、安检员、放炮员、绞车司机、电钳工等特
种作业人员配制齐全,均依法取得了操作资格证书。
7、煤矿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按相关要求办理了职工工伤保险。
8、矿井健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并贯彻了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经过本矿自检自查符合年检要求,请彝良县煤炭工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矿进行初检和复检。
彝良县XX矿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