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乡机关干部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干部群众到乡政府办事遇到的第一个人为首问责任人,如果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应积极办理,如果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应引导来人到服务大厅相关站所或工作人员处办理,严禁对来人不闻不问,搪塞推诿。
二、政务公开制
乡政府及其机关站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干部职务等在单位醒目的地方全部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三、限时办理制
对来人办理的事情,如果符合规定,应在当天内办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告知原因,并在15日之内予以办理。如果不符合规定,要讲清政策规定,做好工作。
四、过错追究制
对干部因工作纪律松散、业务水平低、工作能力差或有意刁难、违规办事等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其处罚由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五、热情服务制
乡干部对来乡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都要热情服务,笑脸相迎,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给一个满意的答复或结果。1
六、民情访谈报告制
乡干部要深入村社、农户积极帮助村社干部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每月走访农户不少于10户。对村社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以民情报告单的形式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研究解决。民情报告单实行周报告制,每周星期三上报乡司法所。
七、两个说清楚制度
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实行“两个说清楚”制度,即:各村对民情报告单上未上报反映而发生的矛盾纠纷或越级上访的,包村领导干部、村社干部要向党委说清楚没有排查到位的原因,并做出检讨;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村社未调解造成越级上访或不良影响的,包村领导干部、村社干部要向党委说清楚不及时调处的原因,并计入年终责任书考核。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不断提高乡干部为农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乡干部坚持每日早8:30集体学习制度和每周星期三晚7:30至9:30的干部学习日制度(亦为党、团活动日)。由蹲家领导和党政办公室组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2
2、要求干部加强自学,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3、学习要有笔记,要按要求完成规定字数。注重学习效果,每个干部全年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4篇,调查报告不少于2篇。提倡和要求技术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专业论文。
4、注重学习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除集体学习和自学外,还可组织讨论会、座谈会、干部讲坛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深化学习的效果。
5、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考勤制度
1、建立和完善考勤登记制度,考勤工作由蹲家领导负责,政府文书具体办理,每月公布一次。
2、实行考勤登记管理分工负责制,政府序列的干部由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站(所)干部由站(所)长负责监督和管理。
3、干部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行干部每天早8:30到乡政府集中点名,周三晚7:30集中点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点名的,必须事前向蹲家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否则以旷工论处。干部迟到一次罚款20元,当场兑现,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4、干部因婚姻、生育、探亲、因事、因病等需请假的,一律持请假条请假,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请假和电话请假,因特殊3
情况当时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手续。无请假条的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按旷工论处。
5、乡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站所长请假由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蹲家领导审批,干部请假由站所长加注意见并告知分管领导后报蹲家领导审批。干部在值班期间请假,还须值班领导加注意见。
三、工作纪律
1、干部必须服从乡党委、政府的领导,模范地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履行好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乡领导及站所负责人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拖办,更不能应付不办。
2、实行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因不能认真履行优质服务承诺制度的由领导会议研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参考依据,必要时报请县上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3、干部必须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当日去向要向站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当日工作情况要有知情人签名,下村情况要有村上主要领导签字。工作日志内容要详细,时间要准确。干部工作日志每月28日交由分管领导检查签字并交乡党政办登记。4
乡上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日志是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严禁干部借下村之机回家办私事,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三次待岗处理。蹲家领导、分管组织领导、乡纪委负责对干部下村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5、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锻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对承办的各项工作要按时办结。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打破常规,加班加点工作,争取按时办结。
6、实行干部工作汇报制度。业务工作每月汇报一次,中心工作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临时决定汇报,并由领导和干部分别进行评议。
四、组织、生活纪律
1、工作期间除接待外,不得饮酒,酒后不得滋事,因饮酒妨碍干部形象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2、工作期间不准打9@k、下象棋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罚款30元。严禁干部参与赌博,一经发现,先停止工作,后严肃处理。
3、干部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互信任,互相尊重,工作上配合协作,生活上关心照顾。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矛盾,可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解决。严禁搬弄是非,不负责任地说长道短,影响干部之间的团结。
4、乡干部下村,不得接受村社宴请,加重群众负担。
5、乡干部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五、会议制度
1、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乡干部应模范遵守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到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2、机关站所召开的由村上书记、主任参加的会议,必须经过乡领导会议或者主要领导同意。
3、本周值班组负责会议的服务,会务准备等工作。需要时可临时抽调干部参与会议服务工作,相关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4、乡干部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顶替,更不允许旷会。干部开会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旷会1次除说明原因外罚款50元。
5、乡干部通知会议必须及时、准确、无误,如因失误造成会议通知不到位,参会人员不按时到会的,按过错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六、值班制度
1、实行分组轮流值班制,每组一周,包括白天、夜间、休息日。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2、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包括接传电话、接待来访、处理突发事件等。一般事件由值班领导处理,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负责管理好乡政府大院内财产,按时开启、关闭大门,进行巡视检查,严防盗窃、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负责打扫清理角落垃圾,维持大院内清洁卫生;负责值班期间各种会议、接待的准备工作和来人接待工作。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准顶替、不准外人留宿。要保证院内24小时有人值班,特别是午、晚饭期间严禁空岗。
4、值班期间发生被盗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被盗财产,发生其他失误或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因离岗造成被盗或失误的,进行加倍处罚,同时处罚值班领导。
5、交接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8:30,各组应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履行交接班手续。
巷道乡政府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政府机关财务财产管理,严禁公用财产流失,增强干部对公共财产的爱护意识切实保障政府机关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以收定支、勤俭办事”的原则,财务收支要把好预算关、审批关、报支关,使政府财务形成制度化、规范化。7
第二条:乡财务的管理必须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深化乡长管财、理财的宏观调控职能,各单位、各分管领导必须在“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下开展工作,自觉服从政府乡长的管理,形成调控有力、调动有效、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财务管理机制。
第三条:不准座收座支、私自挪用公款。乡属各项收入一律使用由财政监制的统一收款收据,不得以表代据和白条收款。
第四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一次性在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党政主要领导商量决定,1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以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由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按决定执行。
第五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站所的财务开支必须经站所负责人审核,由乡长签字方可报销,5@p必须正规,应备注用途、经办人、时间。不按此程序审批的,视为违规开支,站所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不许在票据中弄虚作假、超报冒领,若发现,乡长不予审签,并在乡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按财经纪律严肃处理。不经乡长审查签字,擅自开支报销的,对会计出纳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严格现金结算和5@p报销制度。乡干部出差办事、开会或临时性购买会议、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经办人或财务人员应在当月经乡长审核签字后,交财会人员视资金情况报销。
第七条:民政救灾资金经办人员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批,并在当月报乡长处签字报销。上级下拨五保供养8
经费,不论是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所有一切开支必须由民政干事办齐票据,分管领导签字,乡长审签后方可支付。计划生育、农经、财政及其它站所的一切开支要向分管领导和政府乡长报告并由乡长一支笔审批。帐面无现金的站所,未经乡长同意,绝不允许赊销或透支,一旦发现此种情况,由站所负责人及站所财务人员全部承担赊销资金或透支资金,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乡财务大额资金的开支使用,政府乡长要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情况,减少工作失误。乡财务要自觉接受乡人大的监督,搞好乡机关的政务、财务公开;乡财务会计必须每两个月向乡党委、乡政府报送一次财务开支报表。
第九条:乡干部调离时必须交清财务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未交清手续而办理了调动手续,并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其责任由经办人负责。
第十条:财务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精通财务管理,秉公办事,认真履行监督义务,拒绝报销不正规的票据,并对财务管理提出好的建议供领导参考。
第十一条:凡公费购臵的财产属乡政府集体所有,不准划公为私,私自无偿占有。乡政府所有财产必须建立台帐,新购臵的财产必须进行登记。公共财产不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准外借或无偿使用,特殊情况外借的,要办理借用手续,并有经办人负责督促按时归还,不准长期使用。
第十二条:各办公室办公设施和耐用消费品,要逐项登记,用财产单形式张贴室内,使用人员在存档备查的财产单上签字认可。若遇特殊情况办公设施需要进行调整的,财产管理人员应及时对调整后的财产进行重新登记,避免互相扯皮。
第十三条:干部离任或调动时,须逐项将其使用财产清点核实,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若酒后损伤公共财物,违规操作损坏公物,无证驾车损伤公物,均由当事人负责照价赔偿,并在干部会上通报批评,做出检讨。
第十五条:伙房、餐厅财产由大师傅负责,会议室财产由文书负责。
乡政府内务、后勤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用水,保证政府机关工作、生活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从安全用电的角度出发,各站所、干部要经常对办公室的用电设备及用电器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供电管理人员及时修复。
二、各办公室除已配备的电热壶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发现一次按当月电费总额的10%予以处罚。
三、除正常值班和加班人员外,下班时各办公室要关闭一切电源,不得出现“长明灯”和“电脑开启”的现象,违者发现一次按当月电费总额的10%予以处罚。
四、为保证大院内夜间值班安全需要,作为特例,大院内架设三盏照明灯,值班人员可根据需要开启或关闭。
五、在休息日或节假日期间,要认真检查并关闭一切电源,特别是电热毯、照明灯、电风扇、电脑等,违者发现一次按当月电费总额的20%予以处罚。
六、要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凡在卫生间用水、用后要随时关闭水龙头,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卫生间用水情况,防止漏水发生。
七、除蹲家领导、党政办公室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各站所负责人也要经常教育和检查本单位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若发现第二、三、五条中任意一种情况,站所负责人相应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为当月电费总额的5%。
八、乡政府大院卫生按区域划分,分组进行打扫,正常情况下,每两周集中清扫一次。大楼内卫生间卫生由各楼层办公室负责分组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各办公室及宿舍卫生由蹲家领导和后勤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在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乡政府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形成管理严格、接待周到、开支有度的公务接待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接待原则。凡上级领导机关和业务往来单位来我乡检查指导、考察的领导和宾客,确需要接待的一律由蹲家领导负责审批,办公室核定标准统一安排接待,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接待工作一般安排在乡政府食堂,确需到外面商业性餐厅接待的,必须由书记或乡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营业性餐厅的接待,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将菜单与5@p审签,资金不足可挂帐处理。
二、严格接待标准。根据县上有关规定,接待标准根据来客级别和人数确定,零星来客原则上不安排,若安排,可按人数控制标准,一般情况下每人不超过40元(含烟酒)。
三、加强接待管理。接待工作由蹲家领导安排审批,政府办公室开具公务接待单,食堂管理员凭接待单安排接待。在接待中尽量减少陪员,一般情况下坚持谁分管谁接待陪同的原则,县级领导陪员不超过4人,部局领导陪员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除外),未经蹲家领导同意超出标准部分财务上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接待费用由伙食管理员在一周之内持接待单和5@p到蹲家领导处审核签名后由乡长签报,过期不再报销。
四、各站所的接待必须由蹲家领导审批安排,并确定标准后方可接待,接待费用在一周内结清。
五、领导办公室接待用烟,按乡党委会议制定的标准执行。会议室接待剩余用烟要加强管理,及时回收和保管。
六、接待用烟、酒及其他消费品由文书购臵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严禁领导和干部职工乱拿物、乱签单。未经正常程序和主要领导及蹲家领导审批而签单取物的,一律由个人承担。
七、凡在乡政府接待客人就餐,由本周值班组值班人员负责帮灶。
巷道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努力学习、广泛宣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三、立党为公,坚持原则,遵守党纪政纪法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做到顾全大局。
四、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大操大办本人及亲属子女的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反对官僚主义。
六、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调度、对外办事费用报销、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必须经乡党委会、领导联席会讨论决定,严禁个别领导擅自决断。
七、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八、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挥霍浪费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资财。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收支定期向群众公布,增加透明度。
九、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或推荐施工队伍,从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
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14
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色完成上级和本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重大公务活动用车及时、快速,严厉杜绝公车私用和无故用车现象,特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乡公务车辆必须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和大事急事用车,用车必须由主要领导或蹲家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二、站所车辆由站所负责支配使用,乡政府若需用。必须服从调配,保证政府用车
三、各类私人用车和无故用车,未经同意的,对用车人和汽车司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四、车辆修理和燃油管理。车辆修理司机要拿出修理方案和修理费用的预算,报主管领导审核后,予以修理。燃油必须由司机及时登记行车里程,所耗费的油料和里程大体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