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为第二责任人,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张贴上墙),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机制,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三、组织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建立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学校帮助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五、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既要重视事故处理,更应重视事先预防,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对安全工作出色的院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不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单位将追究当事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遇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负责人签名:院(部)名称:(盖章)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