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即日起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主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建立隐患清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范围: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领域。
三、组织领导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三个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检查重点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制定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定期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情况;开展反“三违”工作情况等。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等。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等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岗位应急培训,配备和储备应急物资等情况。6.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情况;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七进”活动开展等情况。7.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等情况。
五、大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落实整改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8月20日前将自查自改方案报非煤、危化和工贸行业相关科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1.各相关科室、片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表、对标检查。2.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提请政府关闭,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3.严格实行“四个清单”管理,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2月22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危化、非煤、工贸等相关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敬畏心理,坚守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核心,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同时要将自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企业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安全自查自改大检查情况报送至应急管理局非煤、危化、工贸等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