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