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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半从哪年开始

2024-06-30 来源:步旅网

六税两费减半从2019年开始。

1、资源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房产税;4、城镇土地使用税;5、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6、耕地占用税;7、教育费附加;8、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若未及时申报享受优惠,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政策继续执行,旨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六税两费的组成:

1、营业税:曾经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2、城市维护建设税: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3、房产税:对房地产所有权人征收的税,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

4、土地使用税: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土地面积征收的税;

5、印花税:对经济合同、权利转移书证、营业账簿等征收的税;

6、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以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7、教育费附加:是在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征收的附加费;

8、地方教育附加:是在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征收的附加费。

综上所述,自2019年起,中国实施了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半优惠政策,包括六项税种和两项费用,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并将此政策延续至2024年底,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同时为未能及时申报的符合条件纳税人提供了退税途径。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第四条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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