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 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