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驳诡辩的方法与技巧
目 录
一、真是气死人——什么是诡辩(1)
● 笨嘴笨舌的苦恼——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情(1)
● 明明白白的糊涂——还欠缺点什么(1)
● “魔鬼的律师”——是非无度(2)
● 变了形的机智——诡辩的词源(3)
● 用小聪明赚钱——诡辩的界定(4)
● “苏张之口”——中国古代的诡辩源头(5)
● “靠舌头过活”——古希腊的诡辩源头(7)
● “一切都是幻觉”——古印度的诡辩源头(9)
二、思维的陷阱——要了解诡辩(10)
● 赔钱赚吆喝——有意和无意的区别(10)
● 怎么去救火——误解和曲解的区别(10)
● 我把你背出来——真诚与强辩的区别(12)
● 到底能不能——清楚的头脑(13)
● 1+1等于几——健康的心态(14)
● 磨刀不误砍柴工——掌握必备的思维知识(15)
● 邪说不能乱——了解诡辩的目的(17)
三、洞烛玄机——诡辩的手法种种(19)
● 百般抵赖——否认事实的诡辩(19)
● 信口雌黄——歪曲事实的诡辩(20)
● 假痴不癫——模糊概念的诡辩(22)
● 浑水摸鱼——混淆概念的诡辩(24)
● 瞒天过海——偷换概念的诡辩(25)
● 随心所欲——肆意曲解的诡辩(26)
● 清浊不分——模糊语境的诡辩(28)
● 故弄玄虚——模糊判断的诡辩(30)
● 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31)
● 闪烁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32)
● 以假乱真——虚假判断的诡辩(34)
● 无中生有——虚假隐涵的诡辩(36)
● 节外生枝——混淆模态判断的诡辩(39)
● 移花接木——混淆时态判断的诡辩(40)
● 假途售奸——错误三段论推理的诡辩(41)
● 似是而非——错误复合判断推理的诡辩(43)
● 是非无度——自相矛盾的诡辩(45)
● 模棱两可——是非两不可的诡辩(46)
● 胡搅蛮缠——混淆论题的诡辩(48)
● 东拉西扯——转移论题的诡辩(50)
● 答非所问——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一(51)
● 暗渡陈仓——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二(53)
● 偷梁换柱——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三(54)
● 牵强附会——“论据与论题不相干”的“推不出”诡辩(56)
● 众口铄金——“以人为据”的“推不出”诡辩(58)
● 假虎张威——“滥用权威”的“推不出”诡辩(59)
● 恶言泼语——“诉诸他恶”的“推不出”诡辩(59)
● 借风使船——“诉诸感情”的“推不出”诡辩(60)
● 生拉硬扯——不当类比的诡辩(62)
● 轻动干戈——轻率概括的诡辩(64)
● 树上开花——虚假预设的诡辩(66)
● 刹那生灭——相对主义的诡辩(68)
四、当头棒喝——如何破斥诡辩(76)
● 针锋相对——用事实说话(76)
● 明镜鉴形——以知识判定(78)
● 两刃相杀——独立证明法(79)
● 以一当百——证伪法(79)
● 将错就错——归谬法(80)
● 两权相衡——比较法(82)
● 引君入彀——顺势逆辩法(82)
● 以迂为直——避角法(83)
● 壁上反观——辩证驳(84)
● 三十六计走为上——不驳(86)
结 语(87)
一、真是气死人——什么是诡辩
● 笨嘴笨舌的苦恼——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情
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每天都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同各种各样的人进行人际沟通。而这一切都需要借助语言来实现。语言传达了我们的思想,因此,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是语言的思想内容。没有语言,人们就无法进行沟通;没有思维,人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就变成牛吼了。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际沟通的言语行为实在叫人难以忍受。
某君要和我们讨论“天是什么颜色”,我们按照常识说“天是蓝的”。然而某君却举出了一大堆根据,证明了“天是黄色的”。大略想一想,似乎有道理。改天,某君又和我们讨论“天是什么颜色”,顺着上次讨论的思路,我们想起了“天是黄色的”。然而某君又举出了一大堆根据,证明了“天是红色的”。改天,某君又来和我们讨论“天是什么颜色”,实在是变糊涂了的我们近乎讨好地说:“天是红色的。”还是不行!某君又举出了一大堆根据,证明了“天是黑色的”。改天,当某君又要和我们讨论“天是什么颜色”时,“天爱是什么颜色都由它去吧!”我们落荒而逃了。
在这别别扭扭的人际沟通中,某君的一番“道理”虽不能服人之心,却也能胜人之口。笨嘴笨舌的我们只能莫名感叹:“真是一张好嘴呀!”
真是气死人!
又如,当我们评价某人某事做的不好时,旁边却有人冷不丁插了一句:“你做还不如他呢!” 蒙头蒙脑的我们一时语塞。事后想起,这实在谈的不是一件事情。但由于对方噼里啪啦一阵责问,便云里雾里地不知被绕到什么地方去了。
真是气死人!
又如,当我们从电视上看花样滑冰比赛,直惊叹某运动员居然能跳起来转三圈,而有人却对此嗤之以鼻:“这有什么?我跳起来转得就不下来了!”好吧,这权且算是一种幽默的夸张。但当我们看了某条报道后对别人说:“据科学测定,人脑大约有一千多亿个神经元,贮存信息的潜力很大。但据研究分析,人只利用了自己大脑潜力的十分之一。”此人却不冷不热地对我们说:“你拿一个我看看。”一个也拿不出来的我们,此时又不由得想起《水浒》中“杨志卖刀”的故事。当杨志夸奖他的刀如何锋利,如何“杀人不见血”时,偏偏有泼皮牛二非要他当场杀一个人给他看看。恐怕杨志的感受和此时的我们一样——真是气死人!
● 明明白白的糊涂——还欠缺点什么
虽然我们非常想在人际沟通中锻炼得快嘴利舌,并从此不再因那些让人讨厌让人烦的胡搅蛮缠而生气。但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
例如,有人问我们:“鲁迅就是周树人?”“对!”“鲁迅是浙江绍兴人?”“没错!”“那么周树人也是浙江绍兴人啦!”“当然如此!”
事情到此还不算完:“2/4等于1/2?”“对!”“2/4分母是4?”“对!”“那么1/2分母是4?”“耶?”我们有些糊涂了。
上学期间,有个“讨厌”的老师一次宣布:下星期进行一次考试。事先不通知考试日期,并且,如果在准备考试的那一天早晨,你们知道了“今天要考试”,那这一天就不考试了。
同学们真是有点恐惧了,但有位“预言家”却高兴地宣布:“老师考不成啦!”“为什么?”“肯定最后一天不能考试。因为只有最后一天,我们可以知道‘这一天一定考试’。这样,按照考试的前提条件,这一天就不能考试了。所以考试的最后时间只能往前提一天。但这样仍然存在着上述的问题,所以只好把考试的时间再往前提一天……这样一一排除‘最后一天’,能够考试的时间就一天也没有了。”
“对呀!”我们很高兴,但晚上睡觉还是不踏实。后来也“烤糊了”。
找工作时,到某公司应聘,发现报名的有100人,但只录用1人。想到被录用的可能性只有1/100,不免忧心忡忡。但“预言家”又来开导了:“你应该高兴才对。你想,除你之外的99个人中,肯定有98个人被淘汰,这样你就与剩下的第99个人竞争这个职位,你的被录用的可能性是1/2呀!”
是这个理。但1/100不可能等于1/2使我们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终于找到了工作,见一位同事被领导批评时,强词夺理:“有句拉丁谚语说得好:人之常情在于犯错误。”有这么一句拉丁谚语?查了一下资料,原来是“犯错误是人之常情”。想说两句什么,但不知从何说起。
“预言家”的分析、论证不能说不严密,但结论却明显违反直觉。而那位同事的辩解究竟虽然明白他有问题,但哪里有问题,还一时糊涂。
看来,笨嘴笨舌让人生气,而“快嘴利舌”也是想说爱你不容易。
由此可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的思想沟通,并不总是按正常的思维方式进行的,总有一些胡搅蛮缠在干扰着人们相互之间正常的人际沟通。那么这些胡搅蛮缠的言语行为是什么?我们要想快嘴利舌,还欠缺了些什么。
● “魔鬼的律师”——是非无度
中国先秦时代的诸子百家中,有一位名家的著名代表人物叫邓析,他精通法律,机智善辩,以帮人打官司和教人学诉讼为业。当时,邓析所处的郑国有不少人不是在为执政当局所认可的乡校中议论朝政得失,而是把自己的意见书悬挂在交通要道,任人观看。郑国的执政者子产觉得这样不便于控制,于是下命令不让悬挂意见书。邓析就教人用投送的方式。子产又下命令不让投送意见书,邓析就又教人将意见书夹杂在其他物品中传递。总之,不管子产下什么命令,邓析都能想出对付的办法来。不过,让邓析千古留名的还是《吕氏春秋·离谓》所记载的关于他的 “两可之论”:
洧水涨满,有个郑国的富人被淹死了。有人捞得了死者的尸体。死者家属得知后,想赎买回尸体,但捞得尸体的人要价很高。死者家属无奈,请邓析出个主意。邓析说:“不要着急,安心等待。因为你要是不去买,别人是不会去买的。”死者家属于是就耐着性子不再张罗着去赎买尸体。由于此地夏季气温高,尸体不易保存,捞得尸体的人也着急了,也请邓析给出个主意。邓析又回答说:“不要着急,安心等待。因为死者家属要是不到你这里来买,就没有别处可买。”
邓析用同一个判断“安之”来回答利益相反双方的咨询。这种“两可”式的答辩,左右逢源,既使利益相反的双方各得其所,又使他们都愿意拿出钱物来酬劳自己。“两可”之说的技巧使邓析的机智和辩才得到了施展,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正是由于邓析“操两可之说”,一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有点像古代西方人所说的“魔鬼的律师”的味道了,所以以后的吕不韦说邓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而荀子更说邓析“好治怪说,玩奇词”,是“欺惑愚众”,“不可不诛”。从荀子、吕不韦对邓析的议论和评价中,可以看出邓析论辩的特点,这就是:一切以自己的尺度为尺度。
有意思的是,在古希腊也有一个人,叫普罗泰戈拉,他也是专以传授修辞学、辩论术和诉讼为业。他和他的学生尤拉苏斯之间也有一个著名的“半费之讼”的论辩。
普罗泰戈拉招收尤拉苏斯学做律师,事先讲定的条件是:尤拉苏斯先交一半学费,剩下的一半在尤拉苏斯首次为人办诉讼取胜时交清。但尤拉苏斯学成后很长时间内不给人办诉讼,因此剩下的一半学费无从谈起。普罗泰戈拉急了,便将尤拉苏斯告上法庭。他的如意算盘是:
如果我打赢了官司,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你尤拉苏斯必须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如果我打输了官司,那么按照原来的契约,你尤拉苏斯也必须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或者我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我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你尤拉苏斯都得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殊不料,学习优秀的尤拉苏斯也不甘示弱,他也打了一个如意算盘:
如果我打输了官司,那么按照原来的契约,我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如果我打赢了官司,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我也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或者我打输这场官司,或者我打赢这场官司;
总之,我都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由于二人的如意算盘都是以自己的尺度判断官司的胜负,结果使得“半费之讼”也成了“魔鬼的律师”之例。
● 变了形的机智——诡辩的词源
在古汉语里,“辩”源自“辡”(biàn),《说文解字》说:“辡,罪人相与讼也。从二辛,凡辡之属皆从辡。”“辛”有“罪”义,“辡”意味着打官司必有诉讼双方,而诉讼双方也必有一是一非,因此要为谁是谁非而辩论,因此也就演变出“辯”(辩的繁体字)字和“辧”(辨的本字)字。《说文解字》说:“辯,治也,从言在辡之间。”而“辧”字从“刀”,意为把事物一分为二,引申为辨别诉讼双方的是非曲直。
在古汉语中,“辩”与“辨”可互训通用。由此可见,“辩”的本字当产生于古代法律诉讼中对诉讼双方的判理,为会意字。而在以后的使用中,“辩”有了“治”、“正事”、“明了”、“辨别”、“判别”以及泛指一切对立思想、观点之间的争论、辩论等意。[①]
在古汉语中,“诡”的本意是“责求”,《说文解字》说:“诡,责也。”“诡”之“责求”意演变为“诡诈”意,实际上是“恑”字的转注。《说文解字》说:“恑,变也,从心。”由于古人认为思想产生于心,“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因此,“变诈”就是“心”的变诈,所以“恑”从心。《庄子·齐物论》有:“恢恑憰怪,道通为一。”意思为,一切千奇百怪的东西,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可以相互为一的。于是,在古汉语中,“诡”意就有了如下几种。
怪异之意:如班固《西都赋》:“殊形诡制,每各异观。”违反之意:如《吕氏春秋·淫辞》:“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由“诡”而演变的古汉语词汇则有用假话搪塞应付的“诡辞”,诡诈之道的“诡道”,变化多端的“诡谲”,隐秘难测的“诡秘”,谲诈善变的“诡随”等。
又由于“辩”还有花言巧语之意,如老子曾说过:“辩者不善,善者不辩。”(《老子·八十一章》)所以,花言巧语的“辩”与欺诈、虚伪的“诡”历史地结合在了一起,如《管子·法禁》:“行辟而坚,言诡而辩。”但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个词组,“诡辩”作为一个名词出现于汉代。《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