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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管理的问题

来源:步旅网

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1。合同内容不够严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而且这种体现只能靠准确清晰的合同文字。可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只有合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合同是指在主合同存在的前提下才能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合同是没有根据的,是无源之水,不存在无源之水。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遗漏往往是违约责任。有的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不讲反面,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合同签订后,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非常重视公司总部一级。但一旦签订合同,往往对合同分析和交底不够重视,甚至忽略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导致合同经常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里。其他人员只知道自己的相关工作职责,对合同的整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应变更合同的不变更。合同变更在履约过程中是正常的,问题是很多负责履约的管理者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导致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变更合同的目的是通过修改原合同来保证合同的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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