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应当由政府负担,政府负责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但落实到具体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政策。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