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属于实体法,所谓的实体法就是在民事中、生活中作为一个民事主体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实体法主要规定的是具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形。
而民事诉讼法是一步程序法,所谓的程序法就是在民事纠纷案件中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或者行使,义务或者责任得以履行应该经过哪些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