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1、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应依据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律人格者应有自身的独立性;
2、赋予主体独立法律人格,必须对第三人有益无害;
3、赋予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其内部成员应利多弊少。民事主体具有的民事权利
1、免受他人侵扰的自由;
2、作出自主决定的或向他人提出积极主张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法律不但保障这种自由的实现,而且一旦这种自由受到侵犯,民事主体有权请求国家发动公权力予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如是没有具体的对象,就将成为无法落实、毫无意义的东西。
2、民事主体受到的其他法律拘束,让要存在于一方当事人享有形成权的情形。例如在同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对方当事人即会受到相应法律拘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