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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如何应对?

2024-07-13 来源:步旅网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需将其提交至二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流程包括递交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以及第二审法院审查上诉请求的事实和法律适用。

法律分析

一、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怎么处理

1、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是无法处理的,当事人需要将上诉状提交到二审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上诉流程怎么走

(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结语

上诉程序依法进行,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需将其提交至二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上诉案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上诉流程包括递交上诉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及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五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须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二审法院将审查上诉请求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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