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状向一审法官提交吗
上诉状不是必须交给一审法官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递交上诉状上诉,上诉状一般应向一审法院递交,但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递交,如果当事人将上诉状交给二审法院的,二审法院仍然会将上诉状移交原一审法院,并由一审法院负责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民事上诉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示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民事上诉状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裁判的依据。
民事上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
特别提示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并在括号中注明其在一审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案由。这是一段承上启下的文字,包括案由、原审人民法院名称、判决或裁定的年月日、文书字号等内容。
(3)上诉请求。上诉请求是指上诉人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叙写上诉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写明上诉人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以及如何解决本案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要求。
(4)上诉理由。上诉理由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应当作为重点进行论述。民事上诉状的上诉理由与起诉状有明显的区别:上诉状是针对原审裁判进行评述,起诉状则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无理和违法之处进行论述。法律顾问在起草民事上诉状,必须注意两者的区别,否则文不对题,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上诉请求也失去依据,上诉意见不能被法院采纳。
(5)法律顾问在起草上诉状,阐述上诉理由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论述:
第一,针对原审认定事实的错误进行论证。事实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裁决的基础,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如有错误或有出入,或者遗漏了重要事实,或者缺乏证据,做出的裁决就可能不正确。法律顾问起草上诉状时应当首先从事实入手,提出与原审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并列举确凿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只要能把原审认定的事实部分或全部推翻,必然导致原审裁判部分或全部改变。
二、一审程序违法的上诉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
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一审法院多长时间内把上诉状递交给二审法院
民事诉讼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把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把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在15日内提出答辩,收到答辩状或者15日期满后,在5日内连同上诉状、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