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和批捕的区别在于执行主体、执行时机和手段。逮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批捕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发生在案件审查或诉讼开始之前,批捕发生在侦查结束后。逮捕是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逮捕的批准。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而逮捕是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法律分析
逮捕和批捕的区别具体如下: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批准逮捕。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拓展延伸
逮捕和批捕的法律程序有何不同?
逮捕和批捕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个程序,它们在法律上有一些明显的不同。逮捕是指警方根据合法依据将犯罪嫌疑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一般由警察机关负责执行。而批捕则是指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证据,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的程序。在逮捕中,警方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先行逮捕,但需及时报告检察机关;而批捕则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和批准。此外,逮捕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批捕则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的决定。因此,逮捕和批捕在法律程序和权力机关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结语
逮捕和批捕在法律程序和权力机关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逮捕是警方依法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批捕则是检察机关根据情况和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程序。逮捕由警方执行,而批捕则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和批准。两者的执行主体、时机和手段都有所不同。因此,了解逮捕和批捕的区别对于正确认识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七十四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