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万工资到手工资 12850.9 元。
工资14000元税后到手 12850.9 元,公司用人成本为 14698.54 元,应纳税所得额 109678.64 元,个人所得税 872.32 元,个人五险缴纳 276.78 元,单位缴纳 698.54 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如下:
1、工资扣税标准: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再-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5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500—5000再乘3%—0=45元。
综上所述:税后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