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漏填或错填申请人信息可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变更需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全体申请人和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以及发明人声明等。
法律分析
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提交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包括如下几种:
(2)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拓展延伸
更改专利申请人的名字:程序、限制和影响
更改专利申请人的名字涉及一定的程序、限制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根据专利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的名字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更改。然而,这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提交正式的申请、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并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查和批准。同时,也存在一些限制,比如不能滥用更改名字来规避已有的法律义务或责任。此外,更改专利申请人的名字可能会对专利权的有效性、权益转移和专利权的维护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考虑更改专利申请人的名字时,需要仔细评估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程序,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专利权益。
结语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若因申请人的过失导致漏填或错填情况,专利发明人可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进行更改。变更需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包括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若因更改姓名、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发明人声明。更改专利申请人名字涉及程序、限制和影响,需遵循法规、审查和批准流程,避免滥用以规避法律义务。在考虑更改专利申请人名字时,应综合评估各因素,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最大程度保护专利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