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庭审程序完全进行完成,审理完成,没有具体的时间标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工作时间有所区别。法院工作时间一般是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至6点。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