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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车祸私了后是否继续关注?

2024-07-10 来源:步旅网

车祸私了后交警仍会受理并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未报警但事后报警请求处理时,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记录事故。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包括追尾、变更车道、倒车、溜后、驶入机动车道、未让行、逆向行驶、超车等。

法律分析

一、车祸私了后交警还会不会管

1、车祸私了后交警还会管。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时当事人未报警,事后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实际存在的交通事故予以受理,并及时处理。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交通事故负全责的都有哪些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即使车祸私了后,当事人事后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仍应受理并及时处理。此外,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包括追尾碰撞、变更车道、倒车溜后、从路外驶入机动车道、未让直行车、未让行驶在环行路口内的车辆等。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并了解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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