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都需要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单据原件给谁?
注意,发生事故后,先报销商业险,留好复印件,然后走新农合。
1、复印件给新农合领取部分医疗费。
2、法院出示原件后留复印件。
3、商业保险公司需留原件。
4、如对方有保险,先满足对方需要。因为对方赔付后要找保险公司理赔。
一、工伤索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索赔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检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表、出院记录和检查报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复印并加盖公章;
4、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5、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据;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工伤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费发票;
8、根据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