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培训条例
一、经营人员教育培训
第一条 公司经营层人员必须有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意识培训途径如下:
1.对于外界事物的判定不可根据过去的经验主观臆断,而必须运用科学方法加以分析才能达到创新的境地。
2.社会对于创新的最初反应就是视为标新立异,因而必须克服人们责难与讥讽的心理。
第二条 本公司经营人员随时应具有下列五种创新精神:
1.引进或改良一种新商品的品质。
2.引进一种新生产方法成一种商业经营的新技术。
3.开辟一个本行业成本部门以前不曾开拓的新市场。
4.获得一个原料或半成品的新供给渠道。
5.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
第三条 每位主管人员必须随时培养企业精神,其重点如下:
1.职责观念。
2.独立自主的态度。
3.合理化的志向。
4.节制的生活态度。
5.诚实信用的原则。
6.服务社会的热情。
第四条 职责观念是指对其职业活动的内容均有义务、责任或使命的感觉,并且本于这种感觉、忠诚而适当地执行自己的职责活动。
第五条 经营人员应培养独立自决的态度,是指经营者凭借自己的才能与创意获取正当利润,即自主自动地发挥自己的企业活动以开拓市场。
第六条 合理化的志向是指常以生产力及经济成果的提高为目的,基于锐利的洞察及严密精确的计算,以果断的执行能力,将技术与经营有计划地加以整理并重新组织的心志与意志。
第七条 节制的生活态度是在于职业生活的合理化,即一方面抑制个人本能的享乐,以免疏忽职务而导致浪费钱财、时间及精力;另一方面则与职务观念结合,将这些精神及物质上的各种力量专门用于事业的经营。
第八条 现代企业的特征在于遵守诚实、信义的原则,信守公平交易的观念方为营利道德。
第九条 所谓服务社会的热诚,系对于企业的经营在于增加国民的就业,促进社会的繁荣。
第十条 上述企业精神的各种构成要素是一种精神统一,必须相互为用,方能发挥企业精神的宗旨。
(创造利润的培训)
第十一条 凡本公司经营人员必须随时培养创造利润之精神,其类别如下:
1.创造竞争利润培训。
2.创造机会利润培训。
3.创造利润培训。
4.经营管理利润培训。
(营销研究培训)
第十二条 凡经营人员随时应培养营销研究,其目的是增过营销活动及促进效率。
第十三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如下:
1.研究主题。
2.决定研究之目标。
3.决定所需资料及资料来源。
4.设计搜集资料之格式。
5.选择调查样本。
6.实地搜集资料。
7.整理分析资料。
8.研究报告。
第十四条 本节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之。
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条例
第十五条 本节所称管理人员系指企业内中层干部。
第十六条 对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信条如下:
1.把握公司的目标与方针。
2.随时保持友善态度。
3.对上司和部属都很忠实。
4.保持公平之态度。
5.赞美真诚的努力。
6.能够很清楚地指示下属。
7.关心部属。
8.具有领导才能而不驱使别人。
9.有远大的眼光。
10.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11.胸襟宽阔。
12.信守诺言。
13.不乱发脾气。
14.没有高压、专横的态度。
第十七条 公司干部人员处理公务应注意下列各点:
1.我是否注意帮助下属出头?
2.我是否明了每位下属的升迁机会?
3.我是否能使每位下属都明了我处理事务所抱持公平措施的理由?
4.我所订的工作计划,是否让他们知道那是为他们好而定的?
5.我是否适当地分派工作以避免下属做无理的要求?
6.我是否注意到每个人都有适当的工具和装备足够他们工作上的需要?
7.我是否在发号命令和指导前妥加考虑,
8.我是否信守下属的诺言?
9.我是否迅速处理员工冤屈不平的问题?
10.我是否使下属感觉到他们是与我一起工作而不是在我属下工作?
第十八条 干部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相应工作的知识。
2.必须精通各工作岗位的管理方法。
3.须熟识教育培训。
4.须精于工作的改进。
5.须有将工作关系做得完美的能力。
6.有涵养,具有傅大的胸怀。
第十九条 干部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机能:
1.计划机能。
(1)明白指示工作的目的方针。
(2)掌握着有关事实的问题。
(3)以六种疑问方式(6W)从事调查。
(4)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机能。
(1)将工作目的加以分析。
(2)必要的职务内容决定其范围并加以分析。
(3)确立机构,做成组织图表。
(4)选定人员、人才。
3.命令机能。
(1)分配各人的基本职务,必要时可再分配特别职务。
(2)依据具体的计划方针下命令。
(3)强调执行命令的严肃性。
4.调整机能。”
(1)与有关人员进行磋商。
(2)磋商人员的范围以必要之最低限度为止。
(3)要依一定的计划方针调整进行。
5.统制机能。
要规定一个客观的标准或规格。
第二十条 干部人员对下属命令方法规定如下:
1.如系口头命令:
(1)应以简单而能于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为限。
(2)易于指导而并非重要的工作。
(3)首先要让对方集中注意力。
(4)亲自授予对方以适合的方法,而且要简单明了。
(5)不说多余的话。
(6)按着顺序说明。
(7)指示实行的时间、时期、场所等。
(8)指出实行时必须注意的地方及困难之所在。
(9)弄清楚对方是否已完全了解各要点。
(10)如在喧闹的环境中应特别细心。
(11)必须教他作报告。
2.如系书面的命令。
(1)工作极为复杂精细,尤其是与数字有关时。
(2)工作遍涉各部门等。
(3)向部属传达最高部门的命令时。
(4)明白指示目的,逐条列举要点。
(5)如有必要,辅加口头说明。
(6)遇有不明白的地方,预先指示询问的地方。
(7)查明命令是否已达于对方。
第二十一条 干部人员对贯彻命令方法规定如下。
1.将命令内容加以整理使其明白确实。
(1)6W疑问的要点明确列举出来。
(2)不要使内容繁冗复杂,作系统整理。
(3)命令的顺序应有条理。
(4)命令的意义,应以适当正确的语言或文字为之。
2.遵从命令系统。
应合于命令系统的原则,采用正规途径。
3.要确实认为他已彻底了解。
(1)先要考虑内容的难易与重要性及对方的立场和能力等
(2)不要一次下达许多命令。
(3)试问其工作的重点或命令其复述一遍,直到认为已确实明白为止。
4.使其乐于接受命令并提高其完成工作的意愿。
(1)要使其了解目的方针的意义。
(2)选择最适当的命令方式。
(3)明确指示基准,尽量不要马虎。
(4)不要有叫人讨厌或惹人反感的表现。
第二十二条 干部人员对于同事之间应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1.要与其他的管理人员合作。
2.要了解同事。
3.要接受同事的批评。
4.要彼此交换意见和信息。
5.彼此援助。
6.部属向其他部门流动时应乐于应允。
7.不越权。
第二十三条 干部人员和下属会谈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1.使其轻松。
(1)选择适当的场所。
(2)以亲切的态度交谈。
2.使其乐于交谈。
(1)不使对方等待。
(2)要明确让对方知道见面的目的。
(3)要保证确实为其保守个人秘密。
3.使其无所不谈。
(1)怀着对方同样的心情倾听。
(2)要有适当的附和,也不忘记询问。
(3)给予适当的线索。
(4)不批评对方的言行,不说教,不发评论。
(5)谈话时,不中途走开。
(6)尽可能不提出自己的意见。
(7)话未说完不可表示已领会其意。
4.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要特别留意说话的态度(特别是脸部表情)。
(2)要留意说话的段落及终结。
(3)不会的事情不做任何承诺,但只要有任何承诺就必须实行。
第二十四条 干部人员对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规定如下:
1.要将每一个人都当作一个人格看待。
(1)要确实把握每个人的差异,指导发挥其个性。
(2)要充分观察每个人每天精神上和生理上的变化。
2.要了解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
(1)渴望公正的心理。
(2)渴望知识的心理。
(3)渴望机会的心理。
(4)渴望安定的心理。
3.要获得部属的信赖。
(1)培养出一个值得受人尊敬的管理人员所必须具备的资格。
(2)对待部属要公平。
(3)对部属的出色表现应及时加以表扬。
(4)从内心对部属表示关怀。
(5)与下属有关的事情应该预先通知下属本人。
4.要培养部属的积极性。
(1)奖励并尊重部属的意见及建议。
(2)避免做过分的监督。
(3)要懂得培养积极性所需要的技巧。
5.要妥善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及时发现问题。
(2)妥善加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干部人员对用人方法的规定如下:
1.适才用于适所。
(1)决定组织所必要的工作。
(2)决定每个人的资格,可能的话应将其配置在能发挥其最高能力的岗位。
(3)要做到没有资格不适合的人。
2.排除工作的障碍。
(1)加强考勤管理。
(2)要排除工作场所内外有碍工作的障碍。
3.刺激下属的工作兴趣。
(1)使其有好的开始。
(2)使其以自己的工作为荣。
(3)准备给予适当的刺激。
4.增进工作的能力。
(1)找出训练的必要性。
(2)有效地施以培训。
(3)有效地利用培训的成果。
5.最有效地使用下属。
(1)赋予充足的工作。
(2)安排效率好的时间表。
(3)调查工作的必要性,此工作是否合于成本,要不要优先着手。
(4)调查结果。
第二十六条 干部人员对认知部属须知规定如下:
1.基本问题。
(1)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人。
(2)不要把人分类看待。
(3)不要说某人的看法与某人的相似。
(4)不以自己来衡量别人。
(5)不要作忽视部属个性的看法。
2.透过工作去认知时:
(1)冷静地观察目前实际工作情形。
(2)不要使部属有受人监视的感觉。
(3)应就工作方法、质、量及工作态度—一加以分析。
3.透过私人关系认知时:
(1)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文学、调查等方法。
(2)不可以趣味或好奇心为出发点去认知。
(3)绝对严守秘密。
(4)不要故意干涉过问。
(5)不要探究不必要知道的事物。
(6)公私分明。
第二十七条 干部人员对提高下属的积极性应遵循以下几点:
1.好的时候要加以称赞。
(1)真有价值时。
(2)小的行为也不予忽略。
(3)不失时机做有效的称赞。
(4)不要忘记称赞那些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人。
2.避免有过分的监督。
(1)赋予下属责任及权限后,不可做不必要的干涉。
(2)尽可能以商量或期望的形式要求下属工作。
3.要尊重部属的意见。
(1)表示以真心在听取其意见的态度。
(2)希望部属提出意见或协助。
4.欢迎并尊重部属的研究或建议。
(1)不论任何研究和建议都应加以重视。
(2)不予采用时应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