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个人)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具体写作,请参阅本人编写的《民事起诉状的基本格式及写作要领》一文。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即有几个对方当事人就提交几份,然后再加上给法院的1份。)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诉状中写明即可。
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离婚案件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案件要提供借条、欠条复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再提交。
4、授权委托手续。如果受托了是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1份。如果委托了非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然,任何案件,当事人都可以不委托代理人,完全由自己进行处理。
二、法人(单位)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注意加盖公章,并且由法定代理人签名。(与自然人起诉的要求相同)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作用与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同。)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1份,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证明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因案件不同,所提交的证据也不同。基本证据即可,不需要全部提交。(其他同自然人起诉的要求)
5、授权委托手续。有则提交,没有委托的,则不需要提交。(其他同自然人起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