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同履约成本通俗理解

2024-07-09 来源:步旅网

履约成本是指交易双方的交易契约订立后,交易达成与交易执行之间的时空分离。因此,如何保证交易双方忠实履行已订立的交易合同,是保证交易达成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做好这件事,社会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资源。
绩效成本有很多种。改进费、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增加和递延,计入各期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对于固定资产,定期修理费用和保险费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制造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合同履行成本的核算
①该成本与一项当前或预期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履行义务所要使用的资源;
③成本有望收回。
企业应当将下列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管理费用。
②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的非正常消耗。
③与已履行部分履约义务相关的支出。
④无法区分未履行和已履行履行义务的相关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