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建筑工程领域纷繁复杂,这个法律常识大家一定要知道。来分享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给大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竣工结算时,价款是否可以调整呢?我们都知道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市场中是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类型。固定总价也叫包干价,包死价,闭口价。顾名思义:就是价格固定。具体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来计算工程款,在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之内,价格是不允许调整的,那么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是否可以调整价款呢?我们说实际上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总价不变,但是它是有限制条件的:首先是指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没有变更。然后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不在调整,如果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发生变更,有增项,或者价格上涨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等情况,这个时候是可以对于实现约定的固定总价进行调整的,所以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总价范围内的建筑工作内容没有变化的,价格不予调整。
但是我们说整体工作量或者实现约定的工程项目存在增减的,价款应在合理必要性的范围内相应增减,存在变更的,我们说变更内容影响了造价的,按照新约定的合同内容调整价款。没有约定的,变更工作的单价,按照当地定额及相关收费文件进行重新组价。
作者: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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