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刑罚。该罪行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但若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刑罚将判处无期徒刑以上。
法律分析
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冰毒)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冰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规定
冰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量刑规定的一部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冰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规定属于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量刑规定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数量大的行为会受到更严重的刑罚。然而,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工作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并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八条 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