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从看守所倒监狱的关押程序是怎样的?

2024-07-09 来源:步旅网

一、从看守所到监狱的关押程序是怎样的?

从看守所到监狱的程序是:首先,由人民法院将处罚判决书送到相对应的羁押场所;其次,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需要在判决书送达的一个月内;然后,罪犯需要在监狱集训点统一集训两个月左右,再由省监狱的管理局进行分配,正式下队后监狱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家属。如果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只有不足三个月,按规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管。

我国监狱的关押是按照戒备等级进行分类的,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也可以对不同的犯罪分子进行关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按照监管管理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处理。

监狱的关押按照戒备等级进行分类,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的管理制度。

对于监狱的关押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还应当由司法机关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结合实际造成的犯罪情况来进行办理,不同的犯罪事实和犯罪程序所需要关押的区域是不一样的。

二、监狱的功能有哪些?

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

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

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在经过我国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之后,此时就是会对犯罪行为人有罪无罪、刑期的长短、刑罚的种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收监执行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从看守所倒监狱的关押程序是怎样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显示全文